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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搭档”广告全国禁播 功效用语误导消费者       
“黄金搭档”广告全国禁播 功效用语误导消费者
[ 作者:记者魏铭言 | 转贴自:新京报(北京) | 点击数:168 | 更新时间:2006-5-27 | 文章录入:admin ]

广告内容被篡改,并冒用中国营养学会名义误导消费者

昨天(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由于擅自篡改广告内容,药监部门已撤销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的“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的广告批准文号,即日起,包括苏食健广审(视)第2005080014号、苏食健广审(视)第2006040007号等在内共12个广告在全国禁止播出。

“孩子个子长高不感冒、老人腰好腿好精神好、女人面色细腻红润有光泽、服用黄金搭档确实有效、补足钙铁锌硒维生素”这些都已经是明显带有功效性的广告,但在最初的审批时,药监部门只是批准了广告中可以使用“祝福”性的用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针对这家公司发布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于2006年3月向该企业发出了《关于责令规范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的通知》,要求企业整改。但该企业在事后发布的广告中,篡改经审批的广告中带有“祝愿”性的用语,在广告中声称服用黄金搭档后,对各种人群的各种防病、健身、美容、补充维生素等需求都绝对有效果。

此外,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篡改的广告中还以中国营养学会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误导了消费者。

针对此,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作出了撤销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也就是说,今后,“孩子个子长高不感冒、老人腰好腿好精神好、女人面色细腻红润有光泽、补足钙铁锌硒维生素”等曾一度充斥媒体的“黄金搭档”组合维生素片广告必须销声匿迹。(记者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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