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是我国生产湖盐最多的省份,然而,这一产盐大省的百姓却未能“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吃的不是放心盐。近年来,由于贩运私盐现象久禁不绝、农牧民贫困和缺乏相应的防范知识等原因,私盐长期占据农村市场,很多农牧民长期食用无碘盐和工业盐,甚至连含有毒素的钾肥生产尾料也走上了农民的饭桌。目前,青海省已有碘缺乏症患者近18万人。
有关部门呼吁,当前应尽快加大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强化盐务稽查力量,建立各部门联动制度,严厉打击贩运私盐的不法行为;强化宣传力度,让群众自觉抵制私盐,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制贩私盐屡禁不绝
我国一直实行食盐专营制度,政府通过对食用盐“加碘”来消除碘缺乏危害。现在市场上所说的“私盐”,主要是指那些未加碘的盐或是冒充食用盐的工业盐。
不法分子充当食盐销售的工业盐,氯化钠含量只有50%,也没有按照规定加碘。人体缺碘,除了会患上俗称“大脖子病”的甲状腺肿大外,还会造成新生儿脑损伤和婴幼儿智力低下。非法商贩当作食用盐贩卖的钾肥厂尾料,含有亚硝酸钠、砷、碳酸钠等有害物质,如果长期食用,可能导致慢性中毒以及智力下降,严重的可致人死亡。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工业盐价格每吨要比食盐低500元至700元,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牟取暴利,铤而走险将工业盐充当食盐。不法分子手中的工业盐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从盐湖边偷偷开采;通过不正当手段购买钾肥尾料。
青海省盐湖资源丰富,仅柴达木盆地就有30多个盐湖,面积达12万平方公里。丰富的盐湖资源成了非法盐贩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宝藏”。非法盐贩只要拥有一辆拖拉机,就可以往返于盐湖之上,偷采原盐。一些钾肥生产企业对生产尾料管理不善,导致生产尾料流向社会,而尾料的色泽和食盐相差无几,很难区别,于是被不法分子当作食盐销售。
近些年,青海省贩卖私盐现象愈演愈烈。据统计,从2001年到2004年,全省共查处制贩私盐案件800多起,查获各类私盐5000多吨。今年前5个月,青海省盐管部门就查获了70多吨冒充食盐销售的工业盐。
打击私盐缺乏手段
一方面私盐制贩活动猖獗,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又缺乏打击手段。据青海省盐务管理局局长段晓昆介绍,青海省盐务管理工作存在很多实际困难和问题。
首先,青海省基层盐政执法主体不明。青海省盐务管理局是经青海省政府授权的盐行业的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在各州(地区)、县都设有盐务分局或盐务管理办公室。但只有省盐务管理局实现了政企分开,而其他州(地区)、县的盐务管理部门既承担着执法的职责,又是经营主体,其实是政企不分。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不允许执法。但是在青海省,80%以上的县盐政都由企业来执法,造成执法主体不明,执法也存在不规范现象。
其次,青海省盐业管理部门力量薄弱,缺乏必要的稽查办公经费。青海省有着12万平方公里的盐湖,许多地方有盐却没有管盐的人。青海省盐务管理局只有5名稽查人员,而全省大部分县都没有专门的稽查人员,稽查人员大都是盐业公司的兼职人员,每个县只有一两名。如此单薄的稽查力量,打击私盐谈何容易。到目前为止,青海省盐务管理局只有办公经费,却没有稽查经费,而在各州(地区)、县,盐务管理部门的办公经费则全部依靠经营收入。
第三,盐业管理立法滞后,缺乏执法手段。段晓昆说,青海省作为盐业大省,至今还没有出台一部盐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出台的《盐业管理条例》时间较早,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亟待出台一部具有青海特色、更具可操作性的盐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同时,盐业管理需要工商、司法等部门联动,仅靠盐业管理部门则很难进行。青海省这几年查获的800多起案件中,仅有1人受到法律制裁,其他不法分子都逃之夭夭。
村民们算的一笔账
记者随平安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工作人员来到石灰窑乡采访,在一位沈姓农妇家开的代销店里,工作人员发现了一袋粗颗粒、颜色发黄的盐,经试剂检验为没有加碘的工业盐。这位农妇说,她家的盐是从盐贩子手中用麦子换来的,0.5公斤麦子换0.5公斤盐,村里大部分农户的盐是从她家购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