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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例禽流感保险理赔案结案 家属获赔十万       
我国首例禽流感保险理赔案结案 家属获赔十万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北京娱乐信报(北京) | 点击数:224 | 更新时间:2006-3-6 | 文章录入:admin ]

  信报讯据《都市快报》报道,记者3日获悉,我国第一例因罹患禽流感身故的保险理赔案最近在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顺利结案。这是我国保险业赔付的禽流感身故案第一单。太平人寿向死者家属支付了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2月24日,太平人寿深圳分公司接到湖南籍客户龙女士家属报案,称龙女士春节回老家过年期间因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死亡。接到报案后,太平人寿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从接到异地出险报案到2月27日做出理赔决定,2个工作日内结案。

  据介绍,龙女士所在公司于2006年1月1日在太平人寿深圳分公司为其投保,每年缴保费200元。因为该保险事故已经过卫生部通报及多家媒体充分报道,被保险人死亡属实,保险责任明确,太平人寿遂决定向受益人赔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保险责任终止。

  据卫生部2月10日通报,患者龙某某,女,20岁,农民,湖南省绥宁县人。今年1月27日发病,临床有发热、肺炎表现,因病情迅速加重,经抢救无效,于2月4日死亡。

  广州一染禽流感疑似患者死亡

  据新华社电 据广东省卫生厅通报,广州市一名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患者死亡。

  患者劳某某,男,32岁,无业,广州户籍。患者2月22日发病,临床有发热、肺炎表现,因病情迅速加重,经抢救无效,于3月2日中午死亡。根据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患者发病前多次到农贸市场,曾在宰杀活鸡摊点附近的调料店长时间逗留。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标本进行检测,禽流感病毒(A/H5N1)核酸为阳性。省卫生厅专家组根据国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标准,初步判定该患者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接到省卫生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省长黄华华等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人禽流感防治应急响应,严防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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