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仲马出生在1802年的法国,金庸出生在1924年的中国,两位作家不但地域上相隔万里,而且文学活动的时间上也相隔了一个多世纪(大仲马去世半个多世纪后金庸才出生)。把这样两位作家拉扯在一起,人们是否觉得有点意外或奇怪呢? 然而,更引起我们兴趣乃至惊异的,是两位作家在创作经历上的一些相似之点:他们都在小说中创造了许多仗义执言、替天行道的侠士与好汉的形象;他们的小说常取材于历史,以历史为创作的支架;他们在开始小说创作之前,又都有一段编剧的经历,从而使他们的小说在结构上颇多戏剧的成分(晚了一个世纪的金庸小说还有电影的成分);他们又都办过报纸(大仲马办过《火枪手》等多种报纸,金庸先在《大公报》工作,后来又办了《明报》),他们的小说也都曾在多种报纸上连载,并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欢迎,有时报数因此一下子上升了几千份、上万份。所有这些,全都只是出于巧合?可能,却又似乎未必尽然。 三年前,金庸和池田大作对谈时的一段话,多少解开了读者心中的谜。金庸是这样说的: 《侠隐记》(即伍光建所译大仲马的长篇小说《三个火枪手》——引者)一书对我一生影响极大,我之写武侠小说,可说是受了此书的启发。法国政府授我骑士团荣誉勋章时,法国驻香港总领事Gilles Chouraqui先生在赞词中称誉我是“中国的大仲马”。我感到十分欣喜,虽然是殊不敢当,但我所写的小说,的确是追随于大仲马的风格。在所有中外作家中,我最喜欢的的确是大仲马,而且是从十二、三岁时开始喜欢,直到如今,从不变心。[1] 金庸这段自述,启发我们思考很多问题。下面,我试图从几个侧面对金庸与大仲马小说的相似性和各自的独特性作些探讨。 一 首先可以探讨的一个问题,是他们的小说与历史的关系。 大仲马的文学作品,包括他的戏剧与小说,大多与欧洲历史有某种因缘。他的处女剧《克里斯汀》,受胎于一幅历史题材的浮雕,表现的是17世纪瑞典王官秘史。《亨利三世和他的宫廷》、《奈斯尔塔》等戏剧,更是作者读了从16世纪上溯到14世纪法国的许多回忆录、编年史而生发出来的精彩故事。至于小说,像《三个火枪手》(中译本亦名《三剑客》或《侠隐记》)及其续集《二十年后》、《勃拉日隆子爵》,《基度山伯爵》(中译本一名《基度山恩仇记》),《玛格烈王后》,《蒙梭罗夫人入或直接取材于历史,或以史做背景装饰,使故事的展开获得了宽广而仿佛真实可信的舞台。如果以为大仲马从历史取材就是忠实于历史,写历史演义,那就错了。他只是借用历史,从历史中寻找一点因由来驰骋自己的想像,写出一个个活脱脱的人物而已。大仲马有句名言:“历史是什么?是一个钉子,一个用来挂我的小说的钉子。”[2]换句话说,历史只是大仲马为自己小说进行时间、空间定位的一个框子。在大仲马,小说与历史的融合,就是演化为有声有色的故事,借典型来复活历史的某种精神。大仲马并没有耐心去钻研学问,他只相信自己的想像的艺术。他心里明白:人们绝对不会认真地把他当做历史学家。 以《三个火枪手》为例,小说取材于伽田·德·库尔底兹伪托的《国王火枪手第一连中尉达德尼昂先生回忆录》一书。原书已非历史实录,只能算作笔记体故事;而《三个火枪手》除了采用原书中达德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四人的名字及部分事迹外,在主体内容、基本倾向、情调风尚等方面均与伪托的所谓“回忆录”有极大的不同。据权威的法国学者的研究,“在库尔底兹笔下,火枪手们都是些不讨人喜欢的冒险者;仲马把他们改写成传奇式的人物,像现在书中这个样子。书中那些打斗的场面,精彩纷呈,又真实可信,许多地方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妙,使人想到他父亲(仲马将军)当年在布里克森桥头只身退敌的壮举。”[3]“原作者才力不高,小说最精彩的情节(博纳修夫人的故事,米莱迪·德·温特的故事等),都是由仲马与(助手)马凯全部改编或大部分虚构而成的。”[4]“仲马还有一手不为人知的绝活:杜撰出一些次要人物,引进故事情节之中;通过这些无名之辈在重大历史事件中所起的作用,来表明作者对这些事件的看法。……令人称奇的是,这些出自想像的角色,在真实事件的关键时刻,总要出现他们的身影。阿托斯及时赶到司徒亚特王朝查理一世的断头台下,记下了国王最后的遗言。那一声著名的‘记住’就是对他讲的。靠了阿托斯同达德尼昂他们两人的力量,查理二世被扶上了英格兰国王的宝座。”[5]至于在充实种种曲折的情节,添加许多生动的细节,虚构人物间的精彩对话,以及追求结构布局的巧妙匀整方面,大仲马更是施展才力和想像,做得异常出色.完全可以说,《三个火枪手》虽有所本,却是大仲马艺术天才的真正创造物。书中出现了首相黎塞留、国王、王后等真实历史人物,但他们只为小说构成了一点淡淡的历史背景;《三个火枪手》的主要故事纯属虚构,因而它完全不能叫做历史小说。 在小说与历史的关系上,金庸虽被人们视为“有历史癖”,但基本态度与大仲马相似。他自己曾说:“《三剑客》教了我怎样活用历史故事。”[6]也就是说,他从《三个火枪手》学到了艺术创作的极大自由度。金庸像大仲马一样,只是把历史当做“用来挂自己小说”的钉子。历史为金庸的武侠小说定下了时间、空间之位,布置下某种环境气氛,增进了故事的真实感,却丝毫不会妨碍金庸在这一框架内施展自己的艺术想像。金庸小说除小部分历史背景不明者外,多数故事涉及两宋、元代、明初、清代。这种背景不但没有构成他创作的限制,反而给了作者以更大、更充分的驰骋想像的自由,使他便于布置或威武雄壮、或哀感动人的舞台。第一部《书剑恩仇录》借家乡一带流传的乾隆乃陈阁老之子出生后就被雍正调包的民间传闻,虚构出以陈家洛为主人公的一连串极热闹的反清复明故事,其中既出现了乾隆帝这样的历史人物,在重大关节上却又无背于历史真实。第二部《碧血剑》在“乱离人不如太平犬”的氛围中开场,作者设想出袁崇焕的儿子袁承志因习武有成,为父报仇而卷入闯军、明廷与关外清方之间的斗争,仍是凭借艺术想像而自由展开的富有传奇性的武侠故事。种种事实证明,金庸甚至比大仲马走得更远,敢于虚构某些重要关节,让自己的武侠故事更深地嵌入历史。《天龙八部》中的段正淳,不但实有其人,按有些史料记载,还曾在位十余载,金庸则采用了另一种说法,将他塑造为一个到处留情、并未登基的角色(其实,既与历史人物很不一样,何必再用真名)。《鹿鼎记》一方面让重要历史人物康熙皇帝出场,写了这个有为的“明君”,另一方面又大胆塑造了韦小宝这个特殊的虚构角色,让他参与某些重大历史事件,以致台湾的中学生竟然信以为真,在作文中写道:“自从韦小宝和俄罗斯签订尼布楚条约以来……”,中国因此如何如何。金庸和大仲马都依靠自己神奇的想像力和英雄主义激情来复活历史的某种精神,但显然,金庸的某些想像,远比大仲马更为大胆,虽然这类做法有时也会引来远非一致的评价,甚至招致史学界的某种非议,但却大大增进了小说创作的生动性与丰富性。倪匡评论金庸小说时曾说:“历史在金庸笔下,要圆就圆,要方就方,随心所欲,无不如意。可以一本正经叙述史实,也可以随便开历史玩笑。可以史实俱在,不容置辩,也可以子虚乌有,纯属游戏。”[7]这里面既体现了金庸作品想像力极其丰富的突出优点,也包含着作者艺术处理上某些不周或失算之处。 二 其次,在金庸和大仲马之间可以作点比较的,是体现于他们小说中的对待复仇的态度。 最能代表大仲马对这一问题看法的,当然是小说《基度山伯爵》。 这部小说是有素材来源的。大仲马很早就读过一个警察局档案管理员编写的一部特殊的书——《巴黎警察局档案中摘录的回忆录》。该书第五章题目叫《复仇的钻石》,叙述了一段颇令大仲马感兴趣的真事:1807年,巴黎住着一个年轻的鞋匠,名叫弗朗索瓦·皮科。他虽然是个穷人,却相貌英俊,而且已经有了未婚妻。一天,他穿着节日的礼服,来到一位同乡朋友马蒂厄·卢比昂开的咖啡馆。在那里还碰上其他三个同乡,他们也都是咖啡馆老板卢比昂的朋友。谈话之间,友科兴奋地告诉大家,他不久就要结婚;未婚妻玛格丽特·维高鲁是个孤女,长得很漂亮,还拥有一笔价值十万金法郎的钱财。四个朋友听了大为羡慕。其中卢比昂更是心生妒意。他在皮科走后,就对其他三人说:“我叫他到时候结不了婚!”三个伙伴问他:“你有什么法子?”卢比昂说:“警察分局的局长马上就要到来.我会跟局长说:我怀疑皮科是英国间谍!”一个同乡叫安东尼·阿吕的说道:“这种把戏可是缺德呀。”其他两人却觉得这主意怪有意思,便说道:“没关系,狂欢节期间嘛,开开心!”于是,卢比昂立即行动起来,向警察分局局长密报了情况。拿破仑时代的警察对政治犯原是毫不留情的,加上这位警官又是个莽撞而挺想立功的角色,一听说皮科是英国间谍,便向警察总监写了报告。这时候,旺岱地区的叛乱活动正搞得警察总监心烦意乱,他一见警官的报告,立即判定“这个皮科一定是路易十八的密探”,于是当夜就把年轻的鞋匠抓走。从此,不管皮科的父母和未婚妻怎样多方打听,可怜的鞋匠总是杳无音信。未婚妻等了两年,料想皮科已经死去,就做了咖啡馆老板卢比昂的续弦。七年以后,直到拿破仑帝国垮了台,皮科才被人从监狱里放出,那时他已变成一个身体虚弱、相貌憔悴的人。但他在狱中曾经悉心照料一位由于政治原因而被囚禁的教会长老,这个长老临终时把自己的遗产赠送给他,还告诉他一处放着大量钻石、钱币的秘密宝库。皮科取到财宝以后,就化装成巴尔迪尼神父等身份回到巴黎,到处向人打听七年以前那个鞋匠哪里去了。终于从安东尼·阿吕那里,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于是,皮科先用行刺和毒药杀了参与陷害的两个同乡,又放火烧了卢比昂的房子,让卢比昂前妻生下的一子一女出丑并且成为罪犯。正当皮科最后刺杀卢比昂的时候,他自己也被安东尼·阿吕所识破并杀死。阿吕后来达到英国,直到1828年他临终前,才向神父讲述了自己知道的详情,坦白了这些可怕的往事,并且让神父又把所做的记录交给法国司法当局。 这桩真事本身就像一部离奇曲折的小说。值得注意的是,大仲马利用这个素材写成小说《基度山伯爵》时所进行的多方面的艺术改造和虚构。他写主人公爱德蒙·邓蒂斯遭受邓格拉司、弗南尤其维尔福法官三人的陷害,入狱十四载,受尽折磨,越狱后找到宝藏,成为基度山伯爵。在邓蒂斯誓报恩仇的过程中,作者匠心独运地突出了事件和人物的正义、道德、人格的力量。一方面,邓蒂斯的对立面——三个陷害者都是些极卑鄙无耻的角色,他们都以无辜者的自由幸福为代价,营造了自身的飞黄腾达:邓格拉司成了银行家;弗南不但娶了邓蒂斯的新娘,而且当上将军,成为马瑟夫伯爵和贵族院的议员;法官维尔福更是官运亨通,不断晋升。这些人物不仅对邓蒂斯个人犯了罪,而且也是法兰西民族的败类。像弗南,“身为法国公民,他竟会投到英国人那一边。祖籍是西班牙人,他竟会参加攻打西班牙的战争。受禄于阿里,他竟会出卖、谋害了阿里。”[8]这种状况使基度山伯爵的复仇具有“替天行道,除暴安良”的性质。另一方面,基度山伯爵的复仇又体现了宽容、仁厚、大度的胸怀。尽管邓蒂斯与皮科的人生悲剧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但基度山伯爵完全没有像皮科那样“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用残忍手段——杀死仇敌来寻求单纯复仇的快感。相反,当美茜蒂丝为儿子求情,恳请留下阿尔培一条性命时,基度山伯爵甚至准备在决斗中以自己的死来换取仇人儿子的生。他还颇费周折地将另一个仇人维尔福的女儿从死亡的边缘抢救了回来。最后,还给仇人邓格拉司本人留了一条生路。基度山伯爵的复仇,大体上以只给予仇敌应得的报应或惩罚为度:他让富有的银行家回归到一无所有;让议员因叛国罪败露当众出丑并遭妻儿离弃而自杀;让法官因家庭成员接二连三死于非命却找不到可供审判的“罪犯”而发疯。这样的复仇既能大快人心又保持了君子风度。银行家、议员和法官正是构成当时法国统治阶级的三大支柱;大仲马为小说主人公设计了这样三个仇敌,不仅大大高出于原来的素材,也是作家“将自己的小说挂在历史的钉子上”的又一个成功的范例。 金庸对大仲马《基度山伯爵》中有关复仇的描述是赞赏的。他说:“一个人要报仇,把仇人千刀万剐,只是取决于一时;但如果千方百计的图谋报复而终于大仇得报之时,能合情合理地宽恕了仇人,那更加令人感动。”[9]他认为,基度山伯爵“重情义、轻性命的高尚情操,令人留下永不能忘的深刻印象”[10]。金庸在自己的小说中,一脉相承地体现了《基度山伯爵》这类思想,否定了中国传统武侠作品那种“快意恩仇”、血腥杀戮的观念。不但《雪山飞狐》里纯粹因误会造成的“百余年来胡苗范田四家子孙冤冤相报”的荒唐事情,通过苗人凤父女的义行而得到制止;就连《射雕英雄传》里怀着家国双重仇怨的郭靖,在实现了正当的复仇之后,也作了自我反省:“自忖父仇虽复,却害死了这许多无辜百姓,心下如何能安?看来这报仇之事,未必就是对了。”《连城诀》与《基度山伯爵》思想主旨颇不相同,但主人公狄云与邓蒂斯的经历颇为相似:他们都无端受了仇家的陷害,长期历尽铁窗生活的折磨;又都在狱中因祸得福,一个从长老那里获得大量珍宝,一个从难友那里学到高强功夫;他们的未婚妻都被仇敌所夺;他们又都因旧时心上人的求情而拯救过怨敌的生命;他们都实现了复仇,却又都表现了宽容与大度;他们对怨敌的惩罚,又都体现为“替天行道”式的报应(狄云的仇敌因自身无尽的贪欲而导致在抢宝时相互残杀致死);他们的复仇行动,虽然也出于个人恩怨,却都映射出为民除害、伸张正义的理想之光。这说明金庸小说与大仲马确有不少共同之处。但金庸小说中,又渗透着民族文化传统的更深烙印:《天龙八部》里那个害得许多人惨死的慕容博以及为报仇杀过许多人的萧远山,作者没有安排他们被仇敌杀死,而是送他们出家,给了一个皈依佛门的前途。即使拿上述两部最为相近的作品来比较:《基度山伯爵》的结尾,是主人公携带财富与高尚、善良、美丽的东方女奴海蒂扬帆而去,《连城诀》里的狄云,则宁可回到深山雪谷与水笙相聚;前者多少体现了大仲马的人生理想,后者则深烙着金庸所受传统文化(包括佛学)的印记。 复仇可能是侠义小说的永恒主题之一。金庸和大仲马一样,对复仇没有采取简单否定的态度,而是赋予了复仇以良知、道德和正义的内涵。复仇本身是中性的,唯有从仇恨的具体内涵和报复的动机、对象、目的、手段的不同,才能分辨出是非曲直、善恶清浊。金庸和大仲马所塑造的以复仇为情节的各种小说人物,都有从家仇到国恨的升华;都有对血腥复仇手段的摒弃;都有行侠仗义的气度;都有对无事者,包括对认罪之人的宽容。小说人物的价值取向代表了作家的价值取向,作家的价值取向则体现着作品的思想水准和质量。这正是大仲马和金庸的小说经得起读者和时间考验的秘密所在。 三 金盾在和池田大作的对谈录中这样说过:“您拿我和大仲马相比(我)是不敢当的,他的精彩之处我远远不及。不过我们二人的小说的风格很相近。”[11]金庸一方面很谦虚,另一方面也承认自己与大仲马的小说“风格很相近”。这里所说的“风格很相近”,我不知道可不可以理解为艺术上相互关联的几个共同点,即:神奇的想像力,丰富生动的情节,多姿多彩的人物形象。这些正可以说是大仲马与金庸小说最吸引读者的地方。 《三个火枪手》中,一些最精彩的情节像达德尼昂的情妇博纳修夫人的故事,红衣大主教黎塞留的女间谍米莱迪的故事,几乎全出自大仲马的放胆虚构。这些故事都在双方争夺得最紧张的关头发生,而且一波三折,风潮迭起,令人读时屏息凝神,目不暇接,结果却又峰回路转,出人所料,真有意想不到之妙。特别是米莱迪在英国被囚禁后的五天里所发生的事(连最忠于职守的监管者,竟也逐步成为她的精神俘虏,终于帮助她出逃),简直曲折变化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把这个毒蛇似的女间谍的阴险奸诈、善于伪装、精明强悍的性格刻画得入木三分,让人不能不对作者超凡的想像力和杰出的编故事才能佩服万分。当然,大仲马为数众多的小说中也有许多劣质产品(主要是他人代作而用他名字发表的)。因此,对大仲马极其了解的雨果,在他去世后曾说过这样的话:大仲马“是个天才,他的天才甚至超过才能。他的想像力孕育出了那么多的事情,然而又把它们一股脑地扔进熔炉中。至于出来的是钢还是金,他可从来不过问。他那带天性的热情,在他神奇的作品中,得到了尽情的抒发……”[12]这也许是相当确切的评价。 金庸小说能够让人拿起来就放不下,甚至令人废寝忘食,靠的是什么呢?我认为,靠的也是艺术想像的大胆、丰富而又合理,情节组织的紧凑、曲折而又严密。有关这一方面,我曾在《论金庸小说的情节艺术》一文中作过较详细的探讨,此处不赘。金庸小说情节的最大好处,是让神奇的想像和尽可能完满的情理结合起来。他的情节既是出人意料的,仔细一想,却又在人意中。《天龙八部》里,那个最没有王霸之心的段管最后却做了皇帝,最没有男女之欲的虚竹和尚却做了快乐之极的西夏驸马,最怀着民族之恨的萧峰却为平息辽宋干戈而“杀身成仁”,最想当皇帝的慕容复最后却发了疯只能对着几个孩子南面称孤。这些情节与结局我们事先料想得到吗?可以说一点都没有想到。然而仔细一想,它们都非常合乎情理。加上在叙事艺术方面,金庸将大仲马式西方小说开门见山地切入情节以及倒叙、插叙、闪回、推理的手法,戏剧中“三一律”式的严整结构,电影中镜头推移、组接的方法(蒙太奇),与中国传统小说讲究伏笔、悬念、转折、一张一弛的节奏起伏等技巧融合在一起,中西合璧而又浑然一体,兼有多方面的妙处,这就使他的情节艺术具有极大的魅力。美国斯坦福大学研究中国古代文学的终身教授王靖宇先生在给我的一封信中,曾详细描述他三十年前经常通宵达旦地阅读金庸小说,享受无穷乐趣的情形。他的这种阅读经验,恐怕也是千千万万金庸小说的读者所共有的。 就大仲马和金庸的小说代表作而言,人物刻画都非常出色和成功。但是,两位作家笔下的具体情况又有所不同。大仲马传记的著者、法国学者兼作家安德烈·莫洛亚认为:大仲马“习惯于笼统地把人分成忠奸两大类,不是英雄豪杰就是背信弃义的叛徒。”[13]又说:“仲马按照自己的先入之见塑造不同历史人物的形象,爱憎分明,决不模棱两可。马扎然在他笔下和在烈茨红衣主教笔下一样,是个面目可憎的人物。仲马立场鲜明地站在富凯一边,反对科尔贝。历史要求有分寸地表现出色调浓淡的细微差别;而连载小说的读者则喜欢黑白分明,人物好坏一看便知。”[14]就在《基度山伯爵》这样优秀的作品中,读者也看到了作家将人物的善恶忠奸过于简化,以致多少有点脸谱式的痕迹。晚了一个多世纪的金庸则不然。可能由于生命科学、心理科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使他对人性的认识要深刻得多。金庸在与池田大作的对谈录中说:“我相信在人间社会中,善与恶是复杂交错在一起的,在这个社会中没有谁是百分之一百的善人,也没有一无是处的坏人。恶人中也有善的一面,善人中也有坏的方面,不过占的比例较少而已。作者要考虑的是怎样才能真实地写出来。我在写作《倚天屠龙记》时表示了人生的一种看法,那就是,普遍而言,正邪、好恶难以立判,有时更是不能明显区分。”[15]金庸小说的突出成就之一,即在于不但塑造了乔峰、郭靖、黄蓉、杨过、令狐冲这些性格各不相同而又出类拔萃的英雄形象,而且还成功塑造了许多极复杂的人物形象,像《笑做江湖》中的任我行、岳不群、林平之,《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天龙八部》中的游坦之、段正淳、康敏,乃至《书剑恩仇录》中的张召重等。这些人物都是多棱面、比较经得住分析的。因此,金庸小说给人的感觉不仅是一幅幅速写和写意画,而且是有立体感的油画。 四 最后,我愿意就大仲马和金庸小说所体现的各自民族的文化精神和文化涵量说些想法。 不管作家自觉还是不自觉,成功的小说作品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涵融着各自民族的文化特质和民族精神。大仲马的小说不但体现了大仲马作为共和派作家那种反专制、反黑暗的政治倾向,同样还突出地体现了法兰西民族热情奔放、酷爱自由、爱国尚武的民族性格。一位大仲马的研究家就把《三个火枪手》里四位主人公当作法兰西民族的代表来称颂,他说: 对法兰西怀有炽烈的情感,这就是隐藏在达德尼昂、阿托斯、波多斯和阿拉密斯这四位英雄内心深处的魅力所在。顽强的意志、贵族式的忧伤、并不总是锐不可当的力量、微妙而有情的风度,把他们造就成可爱的法兰西的缩影。这是一个勇敢而年轻化的国度,现在仍引得我们满心喜欢地品味它,驰骋想像去体验它。当然,在这个混杂着爱情隐私与政治阴谋的纷扰动荡的世界之外,还有许多笛卡儿与帕斯卡尔式的人物;不过,就是这些人,在生活中对军旅的习俗与上流社会的交往也并非一概无知。年轻人通过斗剑比武走到了一起,后来又一起进入火枪手的行列。在他们身上有多少风雅,多少俊秀,多少刚毅,多少魄力,多少机敏!就连博纳修夫人也宁愿把勇敢大胆置于操守修养之上。……如果说丹东和拿破仑是法兰西力量的倡导者,那么大仲马在《三个火枪手》中,就是表现这一力量的民族小说家。[16] 实际上,大仲马小说的文化内涵当然远不止此。他的作品渗透着早自古希腊、罗马以来欧洲文化传统的内容,包括宗教习俗、神话故事、典章制度、风土人情等等。《三仲马传》的作者安德烈·莫洛亚就曾指出:“大仲马为了怀念他当过将军的父亲,曾把赫拉克勒斯的神话体现在波尔多斯这一人物身上,取得很大成功。”[17]在《三个火枪手》的续集《二十年后》中,大仲马还引用希腊神话故事,写了阿托斯少年时代和石雕美人之间的恋情,这很可能启发了百多年后的金庸去构思《天龙八部》中逍遥子与李秋水间爱情转折的线索。 金庸小说虽然受到大仲马作品的影响,但二者文化内涵之不同,亦如地域距离那么遥远。金庸小说中的英雄,无论是乔峰、郭靖,还是令狐冲、杨过、狄云,等等,都体现了中华民族既热爱和平、仁厚谦逊,同时又见义勇为、不畏强暴的根本精神。其中乔峰形象的塑造尤其值得称道,可说达到了很高的人生境界和审美境界,具有丰富的文化思想内涵。英雄们个人的结局虽不甚相同:有的杀身成仁,舍身为国,有的飘然而去,遁世而居,却无不昭示着救民于水火的侠魂,渗透着儒、道、佛文化思想的多元影响。武侠小说这种文类固然烙刻着我们民族文化的深深印记,而英雄主人公们义薄云天的壮烈行为,感人肺腑的道德情操,无疑更集中地显示了我们民族的美好性格和理想。大仲马的小说作品中,有一部分也可以称之为侠义小说,在文类上与金庸的作品相当接近,但两者确实蕴含着属于不同民族的不同的文化观念与不同的文化韵味。仅以爱情为例,大仲马的侠士们必有情妇,大仲马本人的情妇就多到难以精确计数;金庸小说的主人公除小流氓出身的韦小宝之外,爱情上都是专一的,[18]尽管他们每个人几乎都被许多个美丽的女性包围着。这就见出民族文化精神和风俗习性的显著差异。 更加值得重视的,是金庸小说所包容的厚重的文化涵量。这完全是金庸的自觉追求。他的小说具有迷人的文化气息、扎实的文化底蕴和文人的艺术情趣。作者不但依据人物刻画和情节发展的需要将诗、词、歌、曲、琴、棋、书、画化为小说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寓文化于技击,连武功与武技较量也成为阐发中华文化内在精神的绝妙空间。以至有些学者认为,金庸小说可以当做道家和佛学的入门书来读。金庸小说涉及的宗教、哲学、文史、科技知识的广博丰富,也令人惊讶。金庸的武侠小说,简直同时可以视作文化小说。与金庸作品体现中华文化内涵之深厚比较,大仲马作品在体现法兰西民族文化方面似乎就相形见绌。大仲马少年时代并不爱学习,后来他虽然不断充实文化知识,却并不连贯。《三仲马传》的作者安德烈·莫洛亚说:大仲马“这位自学成才的青年,在许多事情上无知得令人吃惊”。[19]他以出色的想像力和倚马可待的快速才能见长。这或许就是金庸作品在文化内涵上相对而言较大仲马为优的根本原因。 上面,我们从四个窗口对大仲马和金庸的小说作了近于浮光掠影式的观察和比较。 大仲马的小说多达四百卷以上,可惜质量上下落差很大。原因是许多作品乃大仲马雇人写成(已知者有七名),来不及由他本人认真修改就在报纸上连载了。金庸则属于另一种类型,他受中国传统观念影响,视文学为超乎年寿、荣乐之上的“不朽盛事”,因而发表以后还要严肃地精心修改,有的作品甚至改到三四遍。请朋友倪匡代笔的部分,也由他本人亲自重写过。在小说创作的态度上,两位作家也恰好成为一种鲜明对照。 今天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严家炎,男,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笔名严謇、稼兮。1933年11月出生于上海。1958年北京大学副博士研究生肄业,留校工作至今。1984—1989年任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1984—1997年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语言文学学科第二届、第三届评议员,1986—1997年任全国丁玲研究会会长,1988年至今任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1989年至今任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会长,1997年至今任全国丁玲研究会名誉会长。1991年获国务院颁发的突出贡献津贴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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